陆飞英是个小山旮里长大的男生,以放牛羊为生,从未上过学。 后来国家实施“幸福到农村”,全村搬走,唯有陆飞英,想着为死去的爷爷守孝三年,拒绝了搬走。 等他十八岁时,实在活不下去的他选择走出农村,投奔在大城市里面的乡村父老们。 但他刚走出村口,就被人迷晕了过去。 等再次醒来,他就到了一个黑娱乐场所,他们说他是什么半雄,让他衣着暴露去给客人端茶倒水。 好、好的吧,相依为命的狗狗在别人手上,胳膊拗不过大腿的陆飞英妥协了。 但是这里的日子实在太苦了。 吃不饱穿不暖,客人下手还重,最重要的是,没有钱。 陆飞英在客人小小的光脑上看过帝国大学的招生简介。 要三千万点数。 他没有,但他想上。 刚好听说这次会所有不少大人物要来。 陆飞英咽了咽口水,这帮有钱人,就是社会渣滓,他宰他们,也算是为社会做贡献了! 客、客人!我很贵的!一晚上,要、要三万点数! 客人: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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